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35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
基本情况: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汽车工程类普通高等院校,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主办、天海集团投资承办、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助,位于省级示范性职教园区——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设计在校生规模7000人。
学院拥有一支以河南省职教专家李敏教授为代表的学历、职称层次高,富有朝气活力、创新精神、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班子,和一支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同时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汽车行业著名专家郭孔辉,全国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顾问王宪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付于武等全国一流的专家为学院名誉院长,指导学院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倡导“异想天开出奇招,脚踏实地创未来”的办学理念,突出“一体三合” 和“四双”的办学特色(“一体”即校企一体化,“三合”即资源整合、工学结合和产教融合,“四双”即学生双身份、教师双师型、教学双任务、基地双功能),旨在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3年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合计 | 学 费(元/年) | 住 宿 费(元/年) | |
普高招生 | 对口招生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80 | 46 | 126 | 5200 | 1000元(6人间)或1200元(5人间),宿舍设有卫生间和阳台,配有空调、洗澡用热水器、衣柜、书柜和电脑桌。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80 | 46 | 126 | 5200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5 | 46 | 91 | 52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60 | 46 | 206 | 52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动汽车方向) | 40 | 46 | 86 | 5200 | |
汽车电子技术 | 80 | 46 | 126 | 5200 | |
汽车电子技术(线束设计方向) | 60 | 60 | 52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90 | 46 | 136 | 52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46 | 86 | 5200 | |
会计电算化 | 45 | 46 | 91 | 5200 | |
物流管理 | 40 | 46 | 86 | 5200 |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60 | 60 | 52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 | 60 | 52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60 | 60 | 5200 | ||
合 计 | 940 | 460 | 1400 | ---- | ---- |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对所有已投挡考生,学院按照报考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
第七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 若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做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省招生办批准方能实施。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资助及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学贷款和雨露计划政策等。
第十四条 依托行业企业办学优势,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励志生政策,采取零学费入学,上学期间,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边工作边学习。每所生源学校可推荐20%的励志生。
第十五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保证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第十六条 凡当年高考成绩达到三本以上录取分数线且被我院录取的,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
第十七条 对于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大专学生,学院择优选拔,实行导师制对其进行培养,且每年拨付100万元创业资金给予支持,学生毕业后即成为用人单位的管理、技术骨干或创业小老板。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2-3221100 3221020
联系地址: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8030 电子邮箱:hbqcxyz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bqcxy.com 咨询QQ:1945796298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