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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在广外成立

时间: 2024-03-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81 收藏

1月17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北校区举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合作共建,旨在促进国际仲裁人才队伍的成长和发展,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国际仲裁人才和国际仲裁法律服务的需求。广州仲裁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党组成员、副主任石磊;我校校长石佑启、副校长王廷惠等参加仪式。

石佑启讲话

石佑启指出,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应有之义;是培养高端国际仲裁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国际仲裁示范高地的有效路径。广外与广仲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需求,按照国家所需、湾区所向、双方所能,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原则,奋力将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打造成为立足大湾区、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仲裁示范高地和高端国际仲裁人才培养高地。他表示,广外具有较好的涉外法治人才办学基础和办学传统,成立了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开设了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并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项目,已基本建成本硕博贯通,高校—社会协同的立体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广外与广仲精诚合作、优势互补、携手共进,定能在国际仲裁人才培养、专业培训、课题研究、合作交流、对外宣传等方面取得新成果,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优质的国际仲裁人才和国际仲裁法律服务。

陈思民讲话

陈思民指出,1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指示。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广仲和广外联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弥补了仲裁研究的短板。他表示,广仲高度重视国际化的发展路线,不断创新突破,已从仲裁领域追随者成为引领者,从标准参与者成为规则制定者。近年来,广仲努力打造南沙国际仲裁先行区和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制定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创立多元化仲裁“广州模式”,同步运行广州国际商事仲裁、香港商事仲裁、澳门商事仲裁三大庭审模式,并将依托国际仲裁学院开放性、国际性的平台和机制,探索打通纷争解决机制的境内外壁垒,进一步研究和设置“台湾地区模式”“新加坡模式”“韩国模式”,带动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商事主体认可中国仲裁、选择广州仲裁。

王廷惠讲话

王廷惠表示,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是强强联合对国际仲裁人才和服务需求的前瞻谋划。仲裁学院的成立将进一步发挥广仲在仲裁创新实践、国际标准引领和国际规则制定优势,以及广外在涉外法学和多语种人才培养、学术科研方面优势,进一步增强中国仲裁的国际话语权,推动大湾区仲裁业高质量国际化发展。

签约仪式

随后,王廷惠、石磊代表双方签署了《关于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的框架协议》。在热烈的氛围中,双方领导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揭牌。

揭牌仪式

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敏生、法学院副院长韩永红、广州仲裁委业务发展部副部长林青、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总监姚震乾等参加了签约及揭牌仪式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