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江西服装学院办学性质及层次:民办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层次法定代表人:涂润华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601211000036号国标代码:13418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联系电话:0791-85158888邮编:330201传真:0791-85055775网址:www。fuzhuang。com。cnE-mail:jf2000@fuzhuang。com。cn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一、学院概况江西服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高等民办本科院校。是目前国内服装专业设置最齐全以服装、艺术类教育为特色的专业院校。学校设有时装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管理学院,服装工程学院,服装商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校以服装教育为特色,紧紧围绕服装企业岗位和岗位群人才需求设置专业及专业方向30余个,构建了完整的服装专业教育体系,建有5个专业研究所,8个名师创意设计工作室,10个实践教学中心,98个实验实训工作室,实行“教、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教学模式。近几年,学校学生在中国(北京)国际时装周举办的“名瑞杯”、“浩沙杯”、“乔丹杯”、以及全国影响较大的“中华杯”、“虎门杯”、“真皮标志杯”、“中国职业模特大赛”、“中国模特之星”、“CCTV模特大赛”、“新丝路模特大赛”、“中国国际广告节”、动漫大赛等比赛中,争金夺银、屡获大奖。二、办学特色学院坚持“内涵式、特色型、国际化”的发展思路,办特色鲜明的本科院校,努力实现“国内知名、业界一流”的办学目标。逐步形成以服装、艺术为主兼有经贸、纺织等学科门类和专业,做到专业体系有特色、育人模式有特点、学生能力有特长。三、办学层次和教育形式学院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层次教育为主,辅以相应层次的自学助考教育,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四、招生对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五、招生专业本科: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纺织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服装设计(服装企业管理)、服装设计(高级成衣设计)、服装设计(时装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会计与统计核算、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服饰品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六、录取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6]2号《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按本院在各省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录取分数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七、收费标准学院收费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准的高等院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八、退费办法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九、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层次学籍;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通过学校助学教育,组织参加自学考试,各门课程合格,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在江西省自学考试网上查询)。十、助学政策在我院就读的统招学生只要符合评审条件可享受“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同时为激励优秀学生,学院和企业共同设立了“润华奖学金”、“大王学习标兵奖”、“朝花夕拾创新奖”、“蔡美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见义勇为奖”、“贫困生助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以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绿色通道等方式为特困生解除后顾之忧。十一、就业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学院与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共建人才培养与就业资源共享平台,每年企业都以3-5倍的岗位数来校招聘,毕业学生的一次性就业率每年都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连年走俏,被誉为“江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