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保证江西服装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服装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服装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江西服装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第三条 江西服装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服装学院 学校代码:134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 邮编:330201。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江西服装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江西服装学院专升本工作由招生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91-8736314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条 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江西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023年专升本具体招生计划数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以及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相应专项计划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表演专业必须服装表演或戏剧表演类相关专业的专科学生,无重修记录且有赛展经验;身高要求:男生180cm以上,女生168cm以上。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播音类相关专业的专科生,须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具体考试科目见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或学校招生简章。考生可根据后续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二)考试时间。以上级部门公布或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地点。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详见准考证。
(四)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选择填报志愿。
缺额征集志愿填报。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为准,届时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
第八章 录取及计划调整
第十五条 录取及计划调整
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章 成绩复核
第十七条 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成绩复核由考生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申请。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收取,详细收费标准见后续招生专业表。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十九条 学校对录取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条 专升本录取新生,原则上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江西服装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91-87302688(招生处)
0791-87302645(教务处)
学校网址:http://www.jif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江西服装学院
邮 编:3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