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2020年省属公费生招生简介
公费师范生招生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改革,加强四川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我省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公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我省农村公办学校定向培养师德高尚、专业水平较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教师,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矛盾,改善师资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一、成都师范学院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本科层次计划表
实施县/市/区 | 小学教育 | 英语 | 实施县/市/区 | 小学教育 | 英语 | 实施县/市/区 | 小学教育 | 英语 | 备注 | ||||||
文 | 理 | 文 | 理 | 文 | 理 | 文 | 理 | 文 | 理 | 文 | 理 | ||||
成都市郫都区 | 1 | 1 | 内江市威远县 | 1 | 达州市宣汉县 | 2 | 3 | 1 | 1 | ||||||
成都市邛崃市 | 1 | 2 | 1 | 乐山市沐川县 | 1 | 达州市大竹县 | 1 |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1 | 乐山市犍为县 | 1 | 1 | 达州市渠县 | 1 | 1 | ||||||||
攀枝花市盐边县 | 2 | 3 | 南充市嘉陵区 | 1 | 巴中市通江县 | 2 | 3 | 1 | 1 | ||||||
自贡市荣县 | 1 | 1 | 南充市南部县 | 1 | 巴中市南江县 | 1 | 1 | ||||||||
自贡市富顺县 | 3 | 3 | 南充市西充县 | 1 | 巴中市恩阳区 | 1 | 2 | ||||||||
德阳市中江县 | 3 | 3 | 南充市仪陇县 | 2 | 2 | 巴中市巴州区 | 1 | 2 | |||||||
德阳市罗江区 | 1 | 南充市营山县 | 1 | 巴中市平昌县 | 1 | 1 | |||||||||
绵阳市盐亭县 | 1 | 南充市蓬安县 | 2 | 3 | 1 | 雅安市荥经县 | 1 | ||||||||
绵阳市北川县 | 1 | 宜宾市南溪区 | 1 | 雅安市汉源县 | 2 | 2 | |||||||||
广元市剑阁县 | 1 | 1 | 宜宾市长宁县 | 1 | 雅安市石棉县 | 1 | |||||||||
广元市青川县 | 1 | 宜宾市高县 | 2 | 3 | 1 | 1 | 眉山市洪雅县 | 1 | 1 | ||||||
广元市利州区 | 1 | 宜宾市珙县 | 1 | 资阳市安岳县 | 1 | 1 | 1 | ||||||||
遂宁市大英县 | 2 | 1 | 宜宾市兴文县 | 1 | 1 | 1 | 1 | 资阳市乐至县 | 1 | 1 | |||||
遂宁市蓬溪县 | 1 | 广安市武胜县 | 1 | 乐山市峨边县 | 1 | 1 | 深贫县 | ||||||||
内江市东兴区 | 1 | 1 | 1 | 广安市邻水县 | 1 | 阿坝州金川县 | 1 | 深贫县 | |||||||
内江市隆昌市 | 1 | 达州市达川区 | 1 | 1 | 甘孜州康定市 | 1 | 深贫县 | ||||||||
内江市资中县 | 1 | 1 | 达州市万源市 | 1 | 凉山州美姑县 | 1 | 深贫县 | ||||||||
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培养计划共计125人:小学教育90人(文45人、理45人),英语35人(文17人、理18人) |
备注:招生专业、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区)名单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为准。
二、招生办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报名资格和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县级招考委负责。
(二)批次和志愿。普通类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进行。设置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三)录取投档办法。普通类专业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四)面试。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三、资助政策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省财政对招收公费师范生的学校按照每生每学年1.1万元(其中:学费4000元、住宿费1000元、生活补助费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优秀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公费师范生,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需向培养学校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培养学校上缴省财政。
四、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凡录取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公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6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公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五、就业政策
公费师范生毕业当年到签约市(州)所属实施范围县(市、区)内的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地应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和岗位等为每一位招聘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教师编制和岗位。
公费师范生毕业当年须在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每年7月31日前,培养高校须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学籍档案寄回其签约服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公费师范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到签约服务地报到。
六、履约管理
各实施范围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工作。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得违约,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并须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从违约或离岗当年起,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16.7%的比例计算),并缴纳违约金(按已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50%计算),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取公费师范毕业生所退还及缴纳的相关费用,并使用缴款书按“其他收入1039999”全额缴入省级金库。
非深度贫困县公费师范毕业生自愿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到深度贫困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已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公费师范生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公费师范生违约时,管理档案的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并将公费师范生违约记录记入个人人事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教育厅将对各地公费师范生违约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深度贫困县公费生招生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根据省人才办、教育厅、省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川人才办[2018]28号)文件精神,培养造就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本土人才队伍,以人才振兴推动深度贫困县稳定脱贫和发展振兴。
一、成都师范学院2020年省属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本科层次计划表
培养类别 | 专业名称 | 市州名称 | 阿坝州 | 凉山州 | 小计 | |
区县名称 | 黑水县 | 金阳县 | 甘洛县 | |||
工业经济人才 | 物流管理 | 文史 | 1 | 1 | 2 | |
理工 | 1 | 1 | 2 | |||
小计 | 2 | 1 | 1 | 4 |
备注:招生专业、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区)名单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为准。
二、招生办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报名资格和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县级招考委负责。
(二)批次和志愿。普通类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进行。设置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三)录取投档办法。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每轮投档过程中,生源不足时,均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
三、资助政策
参照省属公费师范生政策执行。按照每生每学年1.1万元(其中:学费4000元、住宿费1000元、生活补助费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签订培养协议
招生录取后,由定向培养院校、定向培养学生(未满18周岁的含法定监护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等。拒绝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大学本科生毕业后须到深度贫困县事业单位定向上岗,服务期均不得少于6年。
五、就业政策
毕业生应根据定向培养协议,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于毕业当年7月底前到签订协议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根据具体就业安置办法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到事业单位上岗的毕业生,由县级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考核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核定事业编制。
六、履约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上岗的,均视为违约,深度贫困县不再安排和推荐就业。其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其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并缴纳相应违约金,相关标准和程序参照公费师范生和医学生有关规定执行。已就业毕业生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类型的单位间流动,其他地区和上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籍和退役复学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复学完成学业后定向就业仍按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