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 学院简介
山西传媒学院是全国三大公办传媒类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1983年由原广播电视部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1990年在其基础上成立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是全国仅有的独立设置的广播影视类成人高等院校。2000年划转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4月改制升本建立山西传媒学院。学校现有文华和东华两个校区。校本部文华校区位于省高校新区文华街,东华校区位于太原市五龙口街,校园占地面积共94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9227人,年培训全国广电系统各级各类人员1000余人。毕业生分布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及全国各省市县广播影视机构、动漫创意机构、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单位,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得到了行业和社会的认可。
学校设有动画学院、播音主持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摄影系、艺术设计系、导演系、传媒管理系(传媒工程系)、录音系、广告系、表演系、思政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外语部(语文教学部)、公共体育部、继续教育部14个教学单位和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影视制作中心、信息中心3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开设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录音艺术、广告学、表演、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等21个本科专业。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被列为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1331工程”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获批省级优势专业建设项目;以戏剧与影视学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为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设计学、工商管理学为核心学科的文化创意与设计
学科群被认定为山西省高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培育项目。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近500人,其中专任教师400余人,有全国“十佳百优”广播电视理论人才、山西省“双师型”教学名师、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31工程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等高水平教师。学校聘请了王铁城、余秋雨、王伟国、白岩松、冯巩、贾樟柯、王乐文、敬一丹、聂建华等近百名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为兼任教师或客座教授。学校成立融合媒体创新研究中心,引进全国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唯一的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丁文华教授担任首席科学家,并建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学校成立戏剧影视编创中心,引进著名剧作家、教育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姚宝瑄教授主持中心工作。
学校是国家广电总局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中国动画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全国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单位、山西省“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高校、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建立的文化科技园,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山西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依托行业建成了“戏剧影视学术研究基地”“创意设计与品牌传播创研中心”“中国大学生体育赛事制播基地”等三个国家级学术创研平台。与山西大学联合开展的硕士研究培养项目顺利招生;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签署了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合作协议;先后同10个国家和地区的14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师生创作的作品赴海外进行展览。
学校建有集1200平方米演播厅、1400座专业剧场、800平方米摄影棚、5.1声道数字混录棚、环绕声数字电影放映厅等策、录、编、播于一体的38780平方米的演播中心;拥有高清转播车、达芬奇调色实验室、动画捕捉实验室、渲染机房等228个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7亿元。图书馆藏书129.29万册。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广播电视台、凤凰卫视等143个行业单位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27项;出版教材、专著94部,其中11部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发表学术论文856篇,其中CSSCI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153篇;156项科研创作成果或省部级以上奖励;教师独立或合作制作各类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专题片等影视作品100余部集。
学校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合作,共建“菁体育视频网站”,覆盖全国2.6亿青少年受众;与中央电视台《地理中国》栏目合作,承担其全部山西纪录片的拍摄制作;与晋中市共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和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平台,与太谷县合作制作《太谷秧歌》系列音像制品,使得太谷秧歌经典曲目的唱腔和音乐得以保留;选派13名师生参与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赛事转播团队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会、残奥会赛事的拍摄和全球直播。特别是学校主动对贫困县进行了“文创扶贫”,形成了“‘文创’助扶贫、扶贫带育人”的新思路。十九大期间,学校用创新创意的思维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人一品”教学成果,入选由中宣部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学校始终坚持“植根山西、立足行业、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聚焦“传媒”特色,形成了行业特色突出、体系独立完整、机制科学灵活、学生主体地位突出的教育教学特色。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第二届动漫奖最佳动漫教育机构入围奖”、“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能力与行业同步”的教学理念,坚持以突出基础、突出融合、突出创新、突出应用为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内涵式发展为根本途径,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传媒人才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能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有力、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类普通本科院校。
第二部分 艺术类专业校考
一、校考计划
二、报名考试
2018年校考共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录音艺术4个专业,面向山西、北京、辽宁、吉林、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等11个省份招生。
1、山西、北京、辽宁、吉林采用“艺术升”报名网上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我校招生网公布的操作说明。备注:
2、山西、北京、辽宁、吉林在校本部考试,辽宁在当地考点考试。具体安排请查阅我校招生网发布的报名公告。
3、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等省份按当地通知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当地考点参加考试。当地省份考生只能在当地考点参加考试,当地考点只允许当地省份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复试全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
本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普通话水平较高,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1、初试(总分100分)
(1)基本条件(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形象、形体、气质、身高等基本条件。
(2)指定文学作品朗读(50分):现场抽题,限3分钟。
2、复试(总分300分)
(1)指定新闻稿件播读(120分):现场抽题,限2分钟。
(2)即兴评述(150分):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
(3)才艺展示(30分):限声乐、舞蹈、曲艺、演奏类,限2分钟。自备音乐播放器。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共两个科目,均为笔试,总分300分。
1、影片分析(150分):现场观摩影片,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分析文章,题目自拟,时间3小时(含播放时间)。
2、故事写作(150分):按题目要求,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故事,也可以写成小说或叙事散文。时间2小时。
(三)表演专业
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复试全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得留有刘海,须露出五官,体表不得有纹身;不得穿具有增高类的鞋;女生不准着裙装参加考试。
考生自备的声乐、形体项目在初、复试中不得相同。
1、初试(总分100分)
(1)声乐(20分):民族、美声、通俗、曲艺、戏曲(包含有说唱的和只唱不说的)自备一种,限2分钟;无伴奏。
(2)台词(30分):散文、故事、诗歌、人物独白、念白、评书自备一种,限2分钟。
(3)形体(50分):舞蹈、杂技、体操、武术套路、戏曲身段自备一种,限2分钟;自备音乐播放器。
2、复试(总分300分)
(1)声乐(45分):民族、美声、通俗、曲艺、戏曲(包含有说唱的或只唱不说的两大类)自备一种,限3分钟;无伴奏。
(2)台词(45分):现场抽题,限3分钟。
(3)形体(90分):舞蹈、杂技、体操、武术套路、戏曲身段自备一种,限3分钟;自备音乐播放器。
(4)表演(120分):现场抽题,即兴表演,限10分钟。
(四)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
1、笔试(180分)
根据考场播放的音视频材料进行作答,时间2小时。
(1)声音听辨(80分):内容包括对音高、节奏、旋律、音色、音响等方面的听辨。
(2)视听分析(100分):结合考场播放的影视作品片段,根据要求进行阐述,字数在800-1000字。
2、面试(120分)
(1)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100分):风格不限,考察考生艺术素养。自备音乐播放器。考场提供钢琴。
(2)回答考官现场提问(20分):考察考生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在山西省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校考专业如涉及当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
6、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时,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7、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
五、成绩查询
校考成绩、合格线、名次在我校招生网或“艺术升”网站查询,不寄发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合格证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第三部分 艺术类专业统考
一、招生计划
备注:具体分省计划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
二、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当地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开设声乐、钢琴两个招考方向,分别使用当地音乐(声乐、钢琴)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在山西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男女计划1:1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或生源不足时不分男女计划)。
9、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时,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0、校考专业如涉及当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
11、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内蒙古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12、浙江、上海等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对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不限。江苏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普通(文史、理工)类
一、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 |
全国计划 |
备注 |
文史类 |
广播电视学 |
95 |
|
广告学 |
100 |
|
|
网络和新媒体 |
103 |
|
|
文化产业管理 |
65 |
|
|
新闻学 |
100 |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99 |
|
|
理工类 |
广播电视工程 |
40 |
|
广告学 |
50 |
|
|
数字媒体技术 |
80 |
|
|
网络和新媒体 |
40 |
|
|
文化产业管理 |
30 |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54 |
|
备注:具体分省计划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内蒙古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2、文理(普通)类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以数学、语文、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浙江、上海等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对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不限。
4、江苏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部分 联系方式
一、院系咨询电话
院系 |
专业 |
咨询电话 |
动画学院 |
动画 |
0351-2772400 |
播音主持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351-2772420 |
新闻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学、网络和新媒体、新闻学 |
0351-2772410 |
摄影系 |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
0351-2772210 |
艺术设计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0351-2772230 |
导演系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0351-2772270 |
传媒管理系 |
文化产业管理 |
0351-2772290 |
传媒工程系 |
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0351-2772290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 |
0351-2772450 |
广告系 |
广告学 |
0351-2772460 |
表演系 |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0351-2772489 |
二、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w.arft.net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2772157
咨询邮箱:sxcmxyzsb@163.com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邮政编码:030619
微信公众号:山传招生
说明:本简章2018年6月6日发布,由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更多信息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或“山传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阅。
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事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网和“山传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