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岸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1985年建校,1990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1996年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学校坚持“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人才战略为强校之基,以协调发展为治校之策,以提高质量为办校之责,以创新精神为建校之魂,以服务地方为兴校之路;坚持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全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全员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发挥我校在广东省工科人才培养中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中职-高职-职业本科-专业硕士”的职业教育体系,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职教师资培养的试点工作。
一、人才培养目标与模式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的是为了实现大专层次职业教育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再到工程硕士教育的接轨,构建职业教育体系立交桥。职教师资培养的目标是为了缓解我省中职学校师资、特别是工科教师紧缺的状况,有针对性地为我省中等职业或技工学校培养合格教师。为充分发挥我校在工科人才培养中的优势,我校从2011年起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职教师资培养的试点工作,即选择我校部分优势专业(以工科为主),从高职毕业生中招收学生,单独编班并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通过两年学习(全日制脱产),完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或职教师范教育)。其中优秀者可再通过2-3年学习,完成工程硕士教育。
(一)职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按照“以增强职业适应性为目标,扩展专业知识,强化实践能力”的思路,单独编班并制定单独的教学计划,基本学制为二年,采用模块化教学,实行校企合作和“1+1”人才培养模式。“1+1”是指学生进入五邑大学后,第一年在校内进行专业理论课程和专项实践课程学习,突出专业主干课,加深和拓宽专业知识,强化专业技能实训,增强实践能力。第二年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学生,校企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学生在与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部分实操性强的专业可以在企业边见习边学习,学校和企业一起共同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二)职教师资人才培养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方法,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职业技能,能在中等职业学校胜任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和从事实验实训指导工作的教师,同时具备一定研发能力的综合型、应用型高级工程师,即双师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我校机械工程(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详见我校招生办官网;
6.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预报名期间,请考生正确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的信息将作为录取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请考生在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在2017年2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逾期不再接受。过期未提交验证结果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此类考生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或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具体验证方式详见我校招办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附件。
2.确认报名。2017年1月11日至13日 (共三天,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为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报名现场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报名确认地点(时间)
1.五邑大学北区综合实验楼二楼计算机培训中心(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体育馆一楼(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二)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用A3纸原大小复印,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职教师资: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机械工程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得与机械工程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我校招生办。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4.义务兵役: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且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体检: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或我校招生网(http://zsb.wyu.edu.cn)上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向我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负责对报考我校考生材料的初审,省招生办在录取审核时复查有关材料。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按省考试院要求,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现场需核查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或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以免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还需现场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核查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
考生凭虚假证件、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考试费
每人200元。考生在报名确认现场按报名流程提示以现金方式缴交报名考试费200元/生,并领取交费收据,缴费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至13日 ( 共三天,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五)准考证获取
考生考场和试室座位统一由广东省考试院编排管理,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高等数学》、《管理学》或《艺术概论》其中一门)。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学校自主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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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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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专业课1 |
15:00-17:00 |
专业课2 |
考生的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三门省统考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七)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会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
七、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单独编班到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邮编529020)
电话及传真:0750-3296263/3296265/3296267(传真)
网址:http://www.zsb.edu.cn
微信:五邑大学招生办(wyuzsbgs)
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WYUZSB/profile
注:关于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办将及时在校招生办的网页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考生如有其它问题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咨询板留言(注:留言前可参看是否已有解答的同类留言,谢谢!)
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五邑大学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
院校代码:534 邮政编码:529020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招生办联系电话:0750-3296263/3296265
注: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录取身体素质符合要求的考生,不符合体检规定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招生计划与专业见广东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