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良好,在校表现良好。
3.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招生范围为五邑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五邑大学2021年(含2021年)以后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30人,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学院 |
学科 门类 |
专业类 |
招生 计划 |
专业备注 |
电子信息工程 |
智能制造学部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10 |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 |
通信工程 |
智能制造学部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10 |
|
法学 |
政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类 |
10 |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为准,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四、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五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本人本科阶段毕业成绩单(已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
5.本人本科阶段获奖证明(如有请提供)。
(二)上述材料请扫描成并合成一份PDF文档,于2023年6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我校(电子邮箱:wyuzsb@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考生姓名”。
(三)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完整、准确,如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不予受理,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本科阶段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课程的考生。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上旬进行公示,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六、培养及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在校期间管理事宜,参照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领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7.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3.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五邑大学招生办:0750-3296265、3296263
五邑大学教务处:0750-3296623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招生网址:http://www.wyu.edu.cn/zsb/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举报申诉。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 五邑大学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