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深圳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55-26536235

官方网址:http://www.szu.edu.cn/ http://zs.sz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深圳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1-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03 收藏

深圳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乒乓球是深圳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传统招生项目,历经二十余年几代师生的发展,我校乒乓球项目多数学生毕业后扎根深圳,在深圳国资委等企业及深圳中学、深大附中等深圳教育系统单位就业,为深圳特区培养了高质量的建设者。

深圳大学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特色专业,目前专任教师硕士以上学位占90%,博士学位教师占55%,多门专业课由知名专家、世界冠军、国家级运动健将担任,为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学、训练、竞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本专业还拥有2000平米的教学实验中心,下设“数字化体质测试与评价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专业利用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精选设立了二十多个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发展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就业空间。作为深圳市唯一一个培养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的本科专业,近几年毕业生深圳市正编教师考取率达80%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教育机构的就业率达90%以上,毕业生专业能力广受用人单位的赞誉。

一、招生项目

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标准

(一)深圳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50人,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师范)。最终分性别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视项目需求、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组队需要而定,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的最新公告。按照运动队建设需要为原则,坚持宁缺毋滥。

备注: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培养方案,仅在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序号

项目

性别

招生计划

1

乒乓球

0-25

2

乒乓球

0-25

合计

0-50

(二)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1.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年平均学费约623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地省份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地省份的高考报名。

(二)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及往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等级证书审批日期须在2024年3月10日前,下同),且近三年(具体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含)后,下同)符合以下比赛成绩之一的:

(1)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或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两名者,上述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官方权威比赛;

(2)中国乒协主办的俱乐部超级、甲C级别(含)以上甲级联赛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四名(以最后一站团体成绩为认定),且在整个赛季期个人胜场数不少于2场。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个人或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两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三)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

四、初审及报名办法

(一)注册及填报初审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深圳大学进行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初审材料(我校今年在报名平台设置限报两所院校,请考生做好报考规划),填报资料时间:2024年2月19—25日,逾期不予办理。

按照要求在系统内上传以下院校自定义招生资质证明材料:

1.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与获奖证书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本人信息所在的相关页面),仅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文件(请将上述材料整理至word文档中,注意材料排序,以便审核);

2.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表;

3.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非必填,模板见附件1,以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名义报考者必须提供);

4.团体赛中获得运动健将申请破格的比赛材料(非必填,与第1点比赛材料不同的才须上传,比赛要求即我校破格方案相应要求:出场率需达到全队出场的25%及以上且胜场数不少于3场)。

注意: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清晰可读,否则报名无效。

(二)初审及报名

我校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0日前在系统内确认并完成报名。

五、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乒乓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自行在系统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在其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生源质量等综合因素,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男子78分及以上、女子70分及以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下同)的基础上,分性别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按照比赛胜率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如某组别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该组别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该组别招生计划。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学校可研究破格录取:

1.获得运动健将资格(如在团体赛中获得运动健将,出场率需达到全队出场的25%及以上且胜场数不少于3场);

2.在高水平运动队全国体育统测中,统测成绩95分及以上。

合格名单中破格考生名单分性别以全国体育统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破格总人数不超过总计划的20%。

备注:本简章发布后,若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破格录取办法有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专业考试合格名单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三)考生在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公示范围内,且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的基础上(获得破格资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经公示并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份要求在高考志愿报考深圳大学。

备注:若各省对高水平运动队本科控制线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四)考生因个人原因不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考录取条件未被投档的(如未取得高考报名资格、高考成绩不合格等),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虚假填报个人信息或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三)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对于复测成绩前后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业调查。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四)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学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考生应确保录取后就读期间能够代表深圳大学参加4个学年度相应等级的大学生比赛。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不遵守《深圳大学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录取为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入校后不可申请转专业。按学校规定,有进行其他专业辅修的机会。

八、招生咨询方式、监督和投诉渠道

部门

电话

邮箱

深圳大学体育学院

0755-26558639(工作时间)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0755-26536235(工作时间)

zsb@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0755-22671162(工作时间)

jiwei@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