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在李嘉诚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借鉴境外优秀大学的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了以国际化为导向、精细化教育的鲜明办学特色。经过30年建设,已成为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团队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高度国际化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学校办学水平受到国内外认可,2006年成为中国高校第一个CDIO国际工程教育合作组织成员,2012年成为亚洲第一所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通过欧洲管理发展专业认证体系EPAS国际认证的高校,化学、临床医学两个学科已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2013级起每个学生均可免费修读英语或工商管理双学位。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积极扩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目前已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英国牛津大学、考文垂大学、加拿大麦基尔大学、卡尔加里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瑞典西部大学、爱尔兰国立高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数十所世界知名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制订并实施了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汕头大学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属第一批本科招生录取院校。
热诚欢迎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
本年度计划免试招收香港学生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参加2O1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4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2014年2月25日—3月20日,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5日-31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填报志愿
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需填报我校。每位报考者最多可同时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
三、面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审核,不再组织面试。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最低录取要求: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八、学费和杂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香港免试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2014级学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医学类专业5760元,其他按不同专业分别为4560、5160元。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2014年面向香港免试招生本科专业计划资料》。
(二)住宿费:A、B、C、D、E、F座学生宿舍每生每学年900元,G、J座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1200元。
收费标准若与上级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九、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63
联 系 人:张老师、丘老师
电 话:86-754-86503666
传 真:86-754-82510510
电子信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