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晋教发〔2021〕23号)要求,我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山西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2021 届)毕业生,以及2020届、2019届的山西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二)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二、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2.报名流程
(1)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jc.tynu.edu.cn/Default_Adm.html),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按照相关流程注册报名。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身份证(正反面)、已经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发放者或注册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未就业承诺书。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笔试、面试及录取办法
1.我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
2.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进行综合能力专业面试择优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我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专业面试、笔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拟录取名单在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4.笔试、面试考核事宜报名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门类 |
计划 |
所属院系 |
所在校区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1 |
经济学 |
经济学 |
150 |
经济系 |
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
5000 |
非师范 |
四、专业简介
经济系简介及专业介绍登录网址https://zjc.tynu.edu.cn/Default_Adm.html查询
五、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 5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年。
六、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太原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报到和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其它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九、招生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0351-2886335
(二)学校招生官网:https://zjc.tynu.edu.cn/
(三)电子邮箱:tysyzsb@126.com
太原师范学院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