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综合能力专业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安排,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现将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综合能力专业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小组
各招生院系根据参加面试考生人数组建面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评委、1名秘书、1名引导员(负责面试系统)组成。
二、面试平台
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综合能力专业面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本次网络远程面试以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为主要平台,“钉钉”为备用工作平台,同时使用微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同考生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面试前召开网络面试全流程彩排演练,演练需要全体考生共同参加。详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
三、面试对象及时间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且已在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的考生。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5日10时
四、面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面试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三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政治思想品德(满分30分),主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仪等方面情况。综合能力(满分3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社会实践与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等情况。专业基础(满分40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
五、面试流程
(一)考生身份识别
考生实名制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TYNUtest),进行实人验证,验证照片面试小组可以查看。签订《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综合能力专业面试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测试视频是否符合要求。
(二)考生候考
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虚拟候考区。
1.根据随机号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小组秘书实时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并核对考生身份。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
3.了解《太原师范学院远程网络面试考场规则》
4.等候准备开始考试。
(三)开始面试
面试小组秘书按面试顺序依次邀请考生入场面试,面试前须再次确认考生身份、音质和画面符合要求后正式开始计时进行面试。
面试小组按照规定的面试环节对考生进行面试,随机抽题,答题等。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面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四)考生退场
考生答题结束示意考官或面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面试界面。
六、考生准备
1考生应提前备考,并准备合适的空间、符合要求的软硬件环境(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均可)双机位、通畅的网络线路,以及足够的4G/5G热点网络流量应急准备。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2面试空间应为光线明亮、封闭安静的房间,不存放任何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面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和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如有旁人进入面试空间和面试期间出现他人声音按作弊处置。
3双机位视频画面要求如下:一机位要求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二机位要求从考生后方45°拍摄,要保证考生屏幕能清晰的被面试专家组看到。
4面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或微信视频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5考生应按报考单位的面试通知要求,提前下载并熟悉指定平台软件,做好调试,我校会在正式面试前组织预演,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配合进行测试演练。如遇技术问题,或面试过程中非正常断网,应及时与我校联系。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6使用智能手机,应保证面试过程中网络顺畅,不受外界因素(如来电、信息提示音等)干扰。使用电脑设备,建议使用最新版的谷歌Chrome浏览器。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建议使用宽带有线网络,WIFI和4G网络作为备用。
7面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面试网页需全程最大化,复试期间不得操作鼠标,禁止发布、传播面试相关内容。
8面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面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面试开始前2天向我校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9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各报考学科所在院系官网。上述消息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我校招就处、所报考院系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太原师范学院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