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政策解读
一、实施公费农科生教育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山西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知农爱农兴农强农的新型人才,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山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晋教〔2021〕1号),自2021年开始启动实施公费农科生培养试点工作,定向培养涉农专业本科生。
公费农科生是面向乡镇和基层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中专项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急需紧缺专业定向培养的本科生,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区域就业。公费农科生由省属农业院校按照《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按照有关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二、公费农科生培养模式
公费农科生培养院校,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按照招生专业单独编班,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确保培养质量。
公费农科生定向就业区域相关单位配合培养院校开展专业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并根据农业农村生产实际需要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建议。
公费农科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如确因身体条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可按照培养院校转专业管理规定在当年招收公费农科生的专业范围内调整。
三、公费农科生培养经费
公费农科生在校学习期间,由省财政承担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四、公费农科生就业去向
公费农科生毕业后,按照《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定向就业,入职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2021年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山西农业大学
招生专业:农学 动物科学
招生批次:本科提前二批
招生科类:理工类
招生人数:88人
招生区域:全省22个县(市、区)。分别是吕梁市13个县,清徐县、阳高县、怀仁市、原平市、盂县、长子县、晋中市太谷区、翼城县、运城市盐湖区。
六、2021年公费农科生报考条件
1.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和基层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工作,具备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本人具有招生区域22个县(市、区)户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2.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须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2021年公费农科生录取规则
公费农科生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先对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审核和分配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出现缺额时,从定岗单位所在地市的县(区)中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如仍不能完成计划,从录取额已满,仍有服从志愿调剂考生的其他县(区)进行调剂,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县(区)签订《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八、公费农科生履约管理
1.公费农科生入学后,确因身体条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转到非定向专业的,取消公费农科生待遇,并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
2.公费农科生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有权与其解除《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并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
3.公费农科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定向就业区域的乡镇和基层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工作,要按规定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并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免缴费用的50%计算,下同)。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免缴的费用,并交纳违约金。
4.公费农科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如确被脱产研究生录取,原定向协议仍然有效,协议期限顺延,最低服务的合同期不变,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生的免缴费用和生活补助等政策。如研究生毕业后不履行定向就业协议,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并交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