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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 2020-11-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59 收藏

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 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二、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类别分单招、A、B、C四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按不同类型的考生群体和不同类型的学习形式的录取率大致相当的要求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

2.“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分排序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成绩同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

3.“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主要指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社会群体)按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职业适应性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的录取。

4.心理测试SCL-90总分超过160分,或阳性项目数超过43项,或任一因子分超过2分,或UPI总分在25分(包括25分)以上者)须进行复试,对于复试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标准

1.参加我校高职扩招考试,无舞弊行为的考生。

2.考生总成绩(其中心理测试合格)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成绩评定

1.单招考生和A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按200分计入总分。

2.B类、C类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成绩200分。

六、录取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20日前,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合格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2.2020年12月3日(按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扩招录取结果。

3.2020年12月10日前按入学通知书时间报到入学。

七、监督和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监督举报电话:0715-8217055。

八、信息公示平台

学校扩招录取信息公示网址:http://zhaoban.xnec.cn

学校扩招咨询电话:0715-8259788、8066656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