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分项目招生计划及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分项目招生计划、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按照《通知》和《简章》文件要求,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和体育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三)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招生计划及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
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一志愿)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计划未完成项目的二志愿录取工作将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要求执行,另行公布。
四、其他
(一)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6 号令)等文件要求,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邮政编码:637009
咨询电话:0817-2568301、0817-2568373(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17-2568600(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一志愿拟录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