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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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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4-03-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57 收藏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培养

层次

学制

科类

学费

(元/年)

要求

1

冶金技术

40

专科

三年

文、理

4500

色盲、色弱

的考生不能填报

2

金属矿开采技术

35

专科

三年

文、理

4500

3

选矿技术

35

专科

三年

文、理

4500

4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40

专科

三年

文、理

4500

总计

150

  备注: 如果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lnyj.net,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3月25日—4月19日(截止时间4月19日16:30)

  2、现场缴纳报名费200元

  (1)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本溪市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现场交费。

  交费时间:2014年3月25日—4月4日,4月6日—4月20日(8:30-11:00,13:00-16:00)。

  (2)外地考生在2014年4月26日12: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现场交费。

  (3)无特殊原因,报名费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费。资格审查时间:4月22日-4月23日

  4、打印报名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5、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①本溪市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25日(8:30-11:00,13:00-16:00)。

  ②外地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6日(8:30-12:0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本溪市考生请于4月24、25日(8:30-11:00,13:00-16:00),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请于4月26日(8:30-12:00)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有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方式为笔试(理科考生考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文科考生考历史、地理,每科满分100分),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测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数、语

笔试

4月27日

9:00-11:30

教学楼

综合素质与能力

笔试

4月27日

13:30—15:30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志愿表中设三个专业志愿栏,第一、二、三专业为有序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各项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和综合素质与能力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也相同时按考生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说明

  1、2014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为准。

  2、凡被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对不合格的考生将做清退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4-3563659、0414-3563658、0414-2149577

  传 真:0414-3563659、0414-3563658

  网 址:http://www.lnyj.net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邮 编: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