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阶段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扩大我校办学规模,加大招生工作力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资格的中专、中职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我院公共外语开设英语。
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在学院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2个顺序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4800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480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4800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三年
480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480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4800
610204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三年
4800
630302
会计
三年
4800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4800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4800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通过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1日至6月20日下午16点截止。
3、报名网址:http://www.lnzslm.com/lngc/(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考务费:资审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交费日期截止至6月20日下午16点;
6、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7、考生于2019年6月22日参加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019年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时间
事项
4月21日-6月20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1日
试题测试
6月8日
考场测试
6月21日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
6月22日
考试
6月24日—26日
评卷、汇总成绩
6月27日—28日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整理录取数据
6月29日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考试形式:上机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专业理论100分,实际操作100分,总分为600。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年6月22日
9:00-10:00
语文、数学
2019年6月22日
10:00-11:00
专业理论、实际操作
五、录取工作
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考试及录取全程在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考试及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24-72230818
1、录取时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高考。
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培训、就业实习、毕业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费及退费的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云虹(院长)
副组长:王勇军(党委副书记)、王志学(副院长)、杨立杰(副院长)、侯凤国(副院长)、崔俊颖(副院长)、李严(党委委员)
成 员:纪景明、曾涛、李图江、张力、邢凤玲、佟海德、姜铁男、靳力玫、张敬凯
(一)单独招生考务组
负责人:李严、张敬凯
(二)招生录取组
负责人:纪景明
(三)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 曾涛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佟海德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张力、姜铁男
八、监督举报电话:024-72230118
附件: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题库.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