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满洲里市,2010年正式招收国家计划内高职专科学生。现开设应用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艺术设计等专业。
满洲里市北邻俄罗斯,西连蒙古国,素有“亚洲之窗”的美誉,曾荣获“全国文明口岸”、“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满洲里城市充满俄罗斯风格,异国情调浓郁,到处可见在此经商、旅游、购物、休闲的俄罗斯人,是一座独领中俄蒙三国风情,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2010年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强。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8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人,硕士学位教师79人,俄罗斯籍外教6人。
学院占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完善的体育运动设施、标准公寓式学生宿舍等设施,配备新闻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室、金融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校园内碧草如茵、繁花似锦,是莘莘学子求学致知的理想之地。
院校名称: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85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即:学费为5600元/学年,艺术设计6000元/学年。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艺术类考生,录取参考全区统一加试成绩,不实行校考。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安排专业。
6、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9、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办学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招生办联系电话:(0470)6242098、6242099(兼传真)
电子邮件:mzleyzyxy@126.com
学院网址:www.ey.mzlxy.cn
邮编:021400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解释权归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