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四川师范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8-84768899,028-84767065

官方网址:http://www.sicnu.edu.cn http://zs.sicnu.edu.cn/(S(kzduciksp4tle100b4aoxkhi))/index.aspx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答考生问

时间: 2014-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02 收藏

  问:据悉,贵校现在已经并非是仅有师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能否介绍一下学校目前专业设置的有关情况?

  答:建校近70年来,我校经历了从仅具有单一师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的转变。现已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我校现有的8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中的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是四川省内学科门类最全的高等院校之一。

  1998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按照“宽口径、强基础、高素质”的专业设置与建设思路,将原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俄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历史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生物学教育和地理学教育等师范类专业和与其相近的一些非师范类专业归并为现在的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音乐学、美术学、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和地理科学。

  作为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教师教育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已经成为西部地区尤其是四川省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西部地区跨学科复合型师资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实验区”2007年被批准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2009年被批准为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地理科学、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等10个可培养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本科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写作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和《数学史》是国家精品课程,《多元文化教育学》等是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公共教育学》、《公共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语文教育学》、《数学教育学》等一大批教师教育课程是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教师教育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批准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数学教育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等5个师范类专业教学团队被批准为四川省本科教学团队,10位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师被评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等,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为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的发展趋势,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与指导下,我校开始举办非师范类专业。历经20余年的建设,我校已有非师范类专业逾60个,涉及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领域。在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不断规范与进一步强化的过程中,非师范类专业依托学校综合学科优势,发展迅速,成就斐然,已成为四川省非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相继被批准为四川省电子信息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管理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旅游管理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艺术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资源与环境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工商管理、经济学等2个非师范类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电子商务、地理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经济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5个非师范类专业被批准为四川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西南土地资源评价与监测实验室”2008年被批准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子信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四川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旅游学概论》等是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数据结构》、《城市土地管理》、《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理论与实务》、《现代企业管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等一大批非师范类专业的基础课程被评为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等等。

  经过近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本科专业已基本实现了规模、质量、结构与效益的协调发展,形成了传统专业与新兴专业相互支持、互为补充、共同进步、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在学分制条件下,我校在校学生可以通过选修课程等多种方式,享用学校的各种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发展各项专业能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问:学生入校后能否专业调整?能否辅修双学位?

  答: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入校并取得学籍至第一学期结束后,根据上述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相关学院组织的考试(或考核)等环节,对符合条件者准予专业调整。但应说明的是,按照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与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和《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实施方案(试行)》(校字[2009]48号)的有关精神,我校从2009年开始在部分专业中开展了“双学位”教育。即我校本科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并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选拔,可允许跨学科门类修读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完成“双学位”教育的各项要求,并经考核成绩合格,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授予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的同时,也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即双学位)。

  问:贵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具体资助措施有哪些?

  答:我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学校为此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且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以学生综合保险为系列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我校已经形成。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实现完成学业的强烈愿望:

  ①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是国家金融机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助学的重大举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到生源所在地的商业性银行或学校申请助学贷款。

  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用于特别优秀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8000元/人·年。

  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5000元/人·年。

  ④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的专项助学金,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同程度为2000 — 4000元/人·年。

  ⑤申请社会奖(助)学金:我校的社会奖(助)学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例如孝廉奖学金、“自强之星”奖学金、李嘉诚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星巴克助学金、菩提心助学金、广州助学金、新长征助学金和“应善良”助学金等,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与奖(助)学金设立者的意愿而定。

  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是着力解决学生面临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促进学生能力锻炼的一项措施。学校通过校内或校外合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适当数量且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活动的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岗位报酬的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问:贵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如何?

  答: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被认为是社会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学校在四川省教育厅对全省90余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中,每次均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学校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融入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就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力求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的有效结合,不断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此外,学校非常注重挖掘各种资源,加强与省内外地方各级政府、各级人力资源服务部门及各类用人单位的深层次合作,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积极为毕业生搭建更为宽广的就业平台。

  学校与一大批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人才供求合作关系,就业网络辐射全国,行业涵盖科研院所、部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国有或民营、外资企业。在适时举办大规模供需见面会的基础上,举办“地域特点鲜明,行业特点突出”的中小型校园专场招聘会更是我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大亮点,为我校毕业生成功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问:如果我们选报了贵校,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及时查询录取信息?

  答:为便于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能够及时了解我校的录取信息,我们在招生录取期间将提供以下渠道供考生查询:

  ①网上查询

  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点击“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录取快讯”,便可确知我校在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录取进程。同时,我校所列批次录取结束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在“新生录取信息查询专栏”的指定位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考生号(准考证号),即可确知是否被我校录取。

  所有我校已录取考生还可根据我们提供的《四川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特快专递EMS号,通过登录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网(http://www.ems.com.cn)的“邮件跟踪查询系统”了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状态。

  ②电话查询

  对于不便网上查询录取信息的考生,可通过拨打我校招生录取期间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的录取信息查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电话是:028-84768899 84767065

  问:据悉,贵校今年将招收通信工程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能否介绍一下该专业的有关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提高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思路,结合实际,我省自2013年起,采取本科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企业三方合作培养的方式,选择部分专业,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199号)文件规定,我校今年将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培养通信工程专业的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理工类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

  新生进校后采取“1+3”的培养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年在四川师范大学学习,后3年在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进行培养。“校、院、企”三方全程深度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研制课程计划,共同组建“校、院、企”三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协调教师、设施、实验、实训等资源配置,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位一体、共同培养”的模式。

  毕业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问:贵校是否有“一本”招生专业?

  答:学校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报经有关部门同意,自2014年起将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英语、历史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2个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自2007年国家启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来,我校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所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数和近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数均位居全国地方师范大学前列,在四川省省属高校中名列第一。其中,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英语、历史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已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问:据了解,四川省教育厅今年将实施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请问贵校是否参与该项工作的招生?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今年起实施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

  我校2014年招生新增地方农村专项招生计划40名,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英语、历史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2个本科一批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