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精神,新疆政法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对应专业统考,省统考子科类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请各位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网上及其他各类途径所获取的类似“新疆政法学院2022年艺术类校考工作安排”信息。此外,我校从不举办,也不会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盈利性培训活动。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以新疆政法学院名义举办与招生相关的培训活动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相信任何类似上述情况的宣传,以免利益受到损害。
特此说明!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