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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4-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323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建立学校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51857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国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校址:西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199  

东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教学本部)

第九条 历史沿革: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办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承担着普通高职(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全省团干部培训等多种教育教学任务。学校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总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学院资产总值4.7亿元。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81个,教学用计算机2128台,语音室816座,多媒体教室4318座,仪器设备总值4584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98万册,电子图书38万册;纸质中外文期刊1512种,电子期刊3600余种;电子阅览室400台座。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3%,博士和硕士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师12人,27人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常年聘请十余名外籍专家驻校任教,另有研究员、副研究员等其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人。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多年来,学院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积极推行“专业+外语+技能”的三元人才培养模式和“双证书”教育,在部分专业实行了订单式教育,专业建设取得突出成绩,舞蹈专业是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是首批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该专业学生多次参加全国性演出,并在重大专业比赛中多次获奖,曾夺得首届全国大学生舞蹈比赛第一名,实现了我省舞蹈界在全国专业比赛“荷花奖”和“桃李杯”两个奖项上零的突破。该专业多次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编创作品群舞《水鸣》荣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表演金奖,实现了山东舞蹈界在全国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奖的又一次突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特色专业,文秘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是省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高职教育示范专业。7个外国语专业均实行标准化小班教学。国际商务专业与英国著名的朴茨茅斯大学联合办学。社会工作、会计、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的建设也各具特色,毕业生表现出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第十二条 办学成就:长期以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学院的社会声誉也在逐步提高。由于学院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成绩比较突出,在1996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2004年山东省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历次综合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1997年被原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并分别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和“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第三章 招生条件、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职(专科)各专业考生条件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条件相同。

第十四条 语种: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山东:艺术类专业为专科(高职)一批录取,文理类专业为专科(高职)二批录取;山西:舞蹈表演专业为专二批录取;江西:舞蹈表演专业为专科(高职)批录取;河南:舞蹈表演专业为提前批艺术专科录取;河北:舞蹈表演专业为专科提前批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第一志愿安排,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需取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的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方可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毕业生待遇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文科每生每年4800元;理科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二十条 毕业生待遇:毕业生可获得由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专业咨询电话:

专 业

专业所在系

咨询电话

社会工作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法律事务

政法系

(0531)85857401

13385313699-3157

会计 物业管理

管理科学系

053185857338

13385313699-3161

金融保险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方向)

经济系

053185857311

13385313699-316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务(国际物流方向)

国际商务(中英合作)

报关与国际货运

国际贸易系

053185857425

13385313699-3138

文秘(办公自动化方向)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主持与播音

文化传播系

053185857345

13385313699-3155

商务英语 应用德语 应用法语

应用西班牙语 应用韩语

商务日语 应用阿拉伯语

外语系

053185857373

13385313699-3952

舞蹈表演

舞蹈系

053185857478

13153123477

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

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

工艺美术系

053185857225

15053177179

旅游管理(酒店方向)

旅游管理(旅行社方向)

旅游系

053185857249

13385313699-3167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信息工程系

053185857331

13698606806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5856317 85856318 82968807 85856372 85856373 85856374 85856375 85856376

网址:http://www.sdyu.edu.cn E-mailzsb@ sdyu.edu.cn

通讯地址:西校区 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邮编:250014

东校区 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邮编:250103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四月六日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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