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0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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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二、校址
(一)院本部:福州市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二)金山校区:福州市洪山桥上下店路63号
(三)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40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六、学历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相应待遇。符合福建江夏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招生专业及招生地区
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方向)、财务管理(含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投资理财方向)、行政管理(含涉外行政管理、电子政务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含人力资源与组织管理、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含信息技术开发方向),具体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专科专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商检技术(质量经营与认证方向)、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税务(税务筹划方向)、会计与审计、法律事务(法律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方向)、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管理与实务(邮政储蓄)、国际金融、金融保险、证券投资与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期货方向)、投资与理财、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商务管理(商务策划方向)、商务管理(贸易经济方向)、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方向)(单招)、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英语、文秘(含办公自动化)、艺术设计、信息传播与策划、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社会工作,具体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2010年本科专业面向福建、河南、贵州、甘肃等省招生,专科面向福建、河南、甘肃等省招生,具体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八、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一)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核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本校招生网页上公布,计划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二)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 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九、男女生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检,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考生原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