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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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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0-8015711

官方网址:http://www.qzc.edu.cn/ http://zs.qzc.edu.cn/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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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3-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8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衢州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材料审核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0-80284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

计划数

学费参考

(元/年

文史类

商务英语

8

4800

理工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15

5500

机械电子工程

16

5500

工程管理

10

48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

6325

经管类

人力资源管理

16

4800

电子商务

16

4800

教育

小学教育(师范)

4

5520

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10

9000

音乐学(师范)

4

9000

合计

105

 

注: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2.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1.商务英语: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的考生可报考。

2.材料科学与工程: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化妆品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光伏工程技术、药学、化学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3.机械电子工程: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光电制造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包装工程技术、纺织机电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产品开发、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声像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4.工程管理: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测量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铁道工程技术、智能交通技术、智能交通技术运用、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6.人力资源管理:无要求。

7.电子商务:无要求。

8.小学教育(师范):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早期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9.视觉传达设计: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包装策划与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游戏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美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10.音乐学(师范):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舞蹈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调律、舞蹈编导、音乐表演、早期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3月169时至18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材料邮寄

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20243月2417时前(征集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须在志愿填报结束当天24时前)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毕业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RiCi/∑Ci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本人签名并加盖就读高校章)以电子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材料)发送至学校招生办邮箱zs@qzc.edu.cn,材料原件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招生办,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268073317。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无需提供材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录取满额后,后续志愿将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参照执行。

(二)学校对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若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少于或等于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考生一并确定为预录取;若分专业志愿填报人数多于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则根据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学校不再组织其他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无需参与排序,优先录取。

(三)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按学分为4.0、3.5、3.0、2.5、2.0课程的算术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算术平均分=相应课程的成绩和÷相应课程门数),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预录取的非应届毕业生,学校将于4月底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于7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经浙江省教育厅复核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新生报到、入学复查等事项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此后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立功情况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z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zc.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电话:0570-8015711

招生咨询QQ群:643983564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衢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