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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2-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89 收藏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201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相关省(市)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游泳、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层次及范围

  招生计划: 35名以内,其中乒乓球项目12人以内,游泳项目23人以内。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层次:本科层次。

  范围:项目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安徽、云南、河南、甘肃、贵州、辽宁招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截止。

  2.报名程序:

  (1)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 2016年3月11日前按报考项目填写好《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游泳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 招生乒乓球项目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6年3月11日(以考生当地邮戳为准)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达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原件。

  ① 报名表原件;

  ②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 与报名表上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请注明姓名);

  ④ 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⑤ 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⑥2013年9月及以后取得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 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封面及相关页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初审:我校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报名人数和考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五、报到、测试及相关事项

  1.报到时间、地点:参加校考专项测试的考生于2016年3月29日(8:30-16:30)到浙江财经大学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到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

  2.交验确认:报到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考生本人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文化课考试: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水平单独考试(测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报到时通知)。

  4.专项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游泳、乒乓球项目的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30、31日(具体项目测试时间与地点于报到时通知)。测试标准参照《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游泳测试项目及其标准》(见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乒乓球测试项目及其标准》(见附件4)。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需自行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我校将网上公布考核结果,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考试费:110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缴纳。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

  2.我校有权利要求对部分进入校测项目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将分类对考生进行排名,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排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名单:参加文化课校考的运 动员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专项成绩×80%+校考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20%,按百分制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未取得 文化课校考资格的考生以体育专项校测成绩排名。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按规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 考”平台核准、备案和公示。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高水平二级运动员和未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须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 (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经所在省(市)招生部门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按照招生章程给予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 前途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由我校提出申请,报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部门 批准后方可录取。

  5.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按综合成绩为准择优选择,人数控制在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以内。经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6.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7.如学生高考所在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从其参照执行。

  七、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将给予一定奖励。

  2.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收费(学费标准待定),具体实施按《浙江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4.联系办法: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招生办公室:0571-87557480,体育部办公室:0571-86735787。

  学校网址:http://www.zuf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ufe.edu.cn。

  交通路线:就近乘公交B1、B支4或地铁云水站转车可达。

  本简章由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浙江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