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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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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5-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76 收藏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学校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8个;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及以上专业占全校专业的64%。学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

二、招生对象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浙江财经大学2022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425,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类

学科门类

合计

1

财政学

财政学类

经济学

30

2

税收学

财政学类

经济学

30

3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30

4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20

5

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5

6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20

7

金融学

金融学类

经济学

20

8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20

9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20

1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类

管理学

20

1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30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20

13

经济学

经济学类

经济学

30

14

法学

法学类

法学

60

15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30

16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类

经济学

30

合计

425

           注:1.计划数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达数据为准;2.学费收费标准按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简章发布之日起522日中午12:00登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或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系统打印后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白底1寸免冠彩色头像,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219像素*高292像素,分辨率为300dpi,24位真彩色,符合JPEG标准,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022届毕业生必须上传证书原件,2023届毕业生报名截止前,如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可上传学生证原件信息页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专业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主动放弃。

五、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时间:523528

准考证打印:6 267

六、测试安排

通过初审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综合笔试。

(一)测试时间:拟定6月8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形式:综合笔试,满分120

(三)笔试内容包含1)大学语文(分值占40分,参考书目:大学语文,王步高,南京大学出版社);2)英语(分值占40分,参考书目:新编大学英语综合教程第2、3册(第三版),应惠兰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3综合(分值占40分,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以及对政治、时事、国情、省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六、志愿与录取

(一)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中,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依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录取。

若考生分数相同时,先后按大学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优先权视为一致

(四)录取时间:7月底前完成预录取。

七、入管理

(一)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准入准出”等转专业政策。

(四)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附则

(一)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

招生咨询邮箱:zsb@z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zufe.edu.cn

报名网址:http://dexw.zufe.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浙江省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浙江省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