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招生优惠政策解读
一、招生计划创近年来新高
学校2018年计划招生3641人,其中面向浙江省招生2500余人,是浙江的招生“大户”之一。面向全国其他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1096人。
二、 首次按大类招生
首次在浙江省按专业大类招生,分为17个大类,学生进校一段时间(0.5-2年)以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学校在充分考虑学生意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类内专业分流。本科阶段“宽口径、厚基础、强应用、个性化”的大类培养期,给考生专业选择带来了足够的缓冲期,能在进入大学进一步明确人生目标后自主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
三、高分考生可以确保所选专业
学校赋予了高分考生更多的专业选择优先权。浙江省生源普通类第一段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
超过一段线5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选择专业,确保考生准入申请志愿中的第一志愿,考生入校后须无挂科及违纪情况。
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选择专业,确保考生准入申请3个志愿的其中之一,考生入校后须无挂科及违纪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四、省内首推准入准出制度,把专业选择权交给学生
今年学校把转专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省内首推“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自主权。打破以往相对固化的专业修读和培养模式,构建了贯通大学四年的高度自由灵活的专业转换“立交桥体系”。
“准入”机制把专业选择权交给学生,各专业(类)公布准入门槛,只要达到准入要求就可以申请进入该专业(类)修读,让学生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兴趣自主选择专业。可以理解为转专业的3.0版本,取消了转出门槛限制,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再次选择专业。
“准出”机制鼓励交叉、融合跨类修读多个专业,把毕业选择权交给学生,只要达到某一专业的准出要求就可以申请从该专业毕业,学有余力的学生符合多个专业准出条件的,可以自由选择毕业专业和辅修专业,允许更灵活的毕业路径。
五、优秀学生设置较高新生奖学金
学校面向录取的2018级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高考成绩名次或位次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1%且符合以下名次可获得相应金额的奖学金。具体如下: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9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1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向本科生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成绩名次证明。
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前2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并后总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六、丰富的国际交流学习机会
学校与30个国家和地区的111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国际合作,经常组织学生到合作院校进行交流学习。拥有浙江省唯一的ACCA、CGA考试中心,ACCA考试中心被评为ACCA白金级教育机构。举办中加会计学专业、中美市场营销专业、中英金融学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颁发我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选择申请赴国外学习,符合合作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同时获得相应合作大学学士学位。
七、高质量的就业途径
学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薪酬水平、用人单位评价、升学率等指标均表现突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7%以上,升学率在20%以上,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优质行业的占1/3以上,在金融、财会、商务等行业工作的占60%以上,充分体现了经管类人才培养特色。位居2018年大学毕业生薪酬排行榜75位,全国非211本科院校第29位,浙江省属高校第一。在《A股上市公司CFO毕业院校排行榜》位列全国高校第19位,浙江省属高校第一。2015年ATA考试测评研究院与《光明日报》、教育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排行榜,我校毕业生的通用就业能力位列全国高校第12位,浙江省高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