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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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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86867111,0851-8412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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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61 收藏

  学校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52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为普通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制三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四条 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相关专业课成绩。

  第七条 分类考试及单独招生以“文化考核+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依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主要依据学校组织的文化考核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行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艺术类专业认同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第四章 录取方法

  第十条 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和注册录取等方式,录取结果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并网上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

  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8000元,同时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等服务措施;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8000 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分三个等级:

  一等,35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5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5000元/年.生;

  校内奖学金:为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而设立,一等奖1000元/年.生、二等奖

  800元/年.生、三等奖600元/年.生;

  校内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而设

  立,1000 元/年.生。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联系部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867111、84129708;

  联系人:邓咏梅;Email:gzzyzsb@163.com。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