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9-81898868

官方网址:http://www.xthtc.com/ http://www.xthtc.com/index.php?s=/Index/column/s/2/c/223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教育部要求:坚决打击和防范自主招生作假 切实维护公平公正招生秩序

时间: 2018-03-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44 收藏

针对有中介机构打着包通过、考前辅导、提供所谓专利论文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敛财、干扰正常高校自主招生秩序现象,教育部专门下发文件,要求高校进一步严格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提出严格报名条件、严格材料审查、严格学校考核、严格监督制约、严格惩处造假等“五严格”工作要求。

  教育部强调,高校自主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诈骗和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净化高校考试招生环境,维护教育公平。对在自主招生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查实的,取消其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查实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查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对于学校、单位和个人在自主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有关高校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对自主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相关高校和教育部门给予取消其当年自主招生资格和高考资格的严厉处罚。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遵守法律法规,凭自身真才实学报考自主招生,切勿轻信各种机构和他人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