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测试方案——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时间: 2016-03-10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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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分必考部分和选考部分,必考部分为仪表仪态与语言表达。选考部分为艺术基础中的四个科目中选考二项,满分100分。 1、 仪表仪态与语言表达(40分) 仪表仪态与语言表达测试要求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由评委指定,朗读时间2-3分钟左右。要求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语言流畅自然、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表情大方,富有感情,有感染力。 2、 艺术基础(60分) 要求:考生从下列四个科目中任选二个进行测试。 (1)声乐 考生在指定的15首歌曲中任选一首进行清唱,唱歌时间3分钟左右。要求音准、节奏正确,音色优美,富有表情。 (声乐曲目:送别,友谊地久天长, 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南泥湾,康定情歌,我和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题歌),歌唱祖国,大海啊故乡,化蝶,难忘今宵,游击队歌,让世界充满爱,菊花台,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 (2)美术基础 美术简笔画:考生在10分钟内,默画出简笔画形象3个,其中2个自选,1个指定。要求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要求考生自带铅笔和橡皮等绘画工具,要求有一定的继续学习美术的基础。 (3)器乐 考生自选一首乐曲(除钢琴外考生乐器自备),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与方法,能正确演奏乐谱。 (4)舞蹈 考生自选舞蹈一段(可自带伴奏带),要求舞蹈节奏准确,动作协调,表情自然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