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学2018年入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8-05-03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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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已经揭晓,您可进入“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http://swyt.wzu.edu.cn:8088/apply/main.jsp),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查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按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1:4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共计入围考生1204人。
具体情况如下表:
现将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示(附件1)
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普通类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第二段分数线5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温州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填报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对应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计划及志愿填报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之间不得跨类填报。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3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5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顺序考察考生单项成绩,单项成绩优考察顺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考成绩。
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
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专业(类)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时间自5月3日至5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7-86680800。
温州大学招生办
2018年5月3日
报考类别 |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非师范类 | 110 | 442 | 77.67 |
师范类 | 190 | 762 | 8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