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高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代码:13988(江苏省内代码1892)
校 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见相应各省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1.学校概况: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位于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于2000年4月成立,2005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为独立学院。现有4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7000余人。校园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学院毗邻徐州师范大学主校区,既可实现资源共享,又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校园文化活动与校“母体”融为一体。各专业的专业教学工作主要由母体相关专业学院承担,日常教学管理由科文学院负责。
科文学院2009年面向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五省计划招收本科生,分布在30个专业。科文学院成立九年来,始终坚持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本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社会认同度高、反映好,据江苏省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统计,连续四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高达97%以上,位于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2.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3.学制一般4年,学业合格者由科文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本科毕业文凭,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4.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新生。
5.学院认可各省招办(省教育考试院)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考生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招生的专业对男女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江苏省外专业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办法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
7.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CC,必修科目为4C 1合格。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
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的原则录取新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
选择性计划招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8.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线(江苏及浙江省考生专业达省统考线,山东考生达徐州师范大学校考合格线),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浙江省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9.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线(江苏考生专业达省统考线,山东考生达徐州师范大学校考合格线),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浙江省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10.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两个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第一专业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专业考生。对文化总分达到省控线和专业总分达到我院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学费为普通类专业13000/学年?人;住宿费1200元—1500元/学年?人不等。
13.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安康奖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300余万元。
联系方式:
地 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科文学院办公室(5#206室)
电 话:(0516)83500188、83500098、83403064
传 真:(0516)83403586、83403064
邮 编:221116
网 址: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网站:http://kwxy.xznu.edu.cn/
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bkzs.xznu.edu.cn/
电子邮件:zsb@x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