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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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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14-87994013,0514-87993999,0514-87993666

官方网址:http://glxy.yzu.edu.cn/ http://glxy.yzu.edu.cn/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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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年录取原则

时间: 2017-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51 收藏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代号

科类

批次

1844

艺术类

提前录取艺术类本科第2小批(美术)

文科类、理科类

本科二批

1857

文科类

本科二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加分政策

江苏省内普通类(文、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每门选测科目等级A+加4分,A加3分,B+加2,B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