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16书法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市区。学校开设6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下设18个二级学院和一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校园占地面积1980亩。学校设有专门从事书法专业人才培养的二级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拥有独立校区,毗邻中国书法圣地——兰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交通便捷。原中国书协主席沈鹏先生兼任学院名誉院长,中央美院博导邱振中教授担任院长。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书法学本科专业在我校首先设置并面向全国招生。
二、专业简介
书法学(师范),公办本科,艺术类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书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书法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相关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书法和艺术类课程的教学工作,可在各类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等相关艺术的经营管理工作,也可在各种社会文化艺术机构、教育培训单位中担任书法教学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
三、招生计划
省份 | 招生人数 |
湖南 | 10 |
山西 | 15 |
山东 | 10 |
广西 | 7 |
浙江 | 10 |
江苏、江西、安徽、广东、福建、河北、甘肃、陕西、
黑龙江(根据各省合格人数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
28 |
单独设点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
4.爱好书法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5.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不能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五、专业考试
(一)考点及考试时间
考点 | 考试时间 |
山西太原·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面向山西考生) | 1月25日 |
湖南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面向湖南考生) | 1月29日 |
广西桂林·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面向广西考生) | 2月1日 |
山东淄博·淄博考点(面向山东考生) | 2月19日 |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面向全部招生省份考生) | 3月3日 |
(二)报名方式
参加湖南、山西、广西、山东考点考试的考生按各省要求进行报名、缴费。
参加“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考点考试的考生需按下以流程进行报名:
第一步:网上报名。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6日,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usx.edu.cn,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录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并保证照片清晰可辨。
第二步:网上缴费。按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110元。通过个人报名系统,统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将考务费汇入指定帐户中,完成报名工作。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概不退还。
第三步:现场确认。考生直接从网上打印《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书法学专业考生登记表》,并附《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在3月1—2日到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行政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三)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5小时。考试内容为:
1.临帖(占50%,答题纸为4尺三开竖式)。学校提供两幅临帖复印件,考生任选一幅,按复印件原有章法临写。命题范围为:⑴褚遂良《雁塔圣教序》;⑵颜真卿《自书告身帖》;⑶欧阳洵《九成宫醴泉铭》;⑷《张猛龙碑》;⑸《张黑女墓志》;⑹《峄山碑》;⑺《邓石如白氏草堂记》;⑻《张迁碑》;⑼《曹全碑》;⑽《礼器碑》。
2.行草创作(占50%,答题纸为4尺三开竖式)。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用行草创作。
考生入场时只许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如毛笔、墨汁、毡毯等。严禁携带书刊、字帖、字典及无线电通信设备(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
(四)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3月31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受理电话查询,查询网址:Http://zs.usx.edu.cn)
六、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专业合格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高考),并按要求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
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立省份(湖南、山东、山西、广西、浙江),专业成绩第一名考生,首轮投档进入我校的,可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
八、其他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书法学专业校考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㈡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书法学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四)本招生方案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校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41838
校园网:Http://www.usx.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usx.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