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本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获批牵头筹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富裕长三角林业国家创新联盟。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优良师范传统、鲜明应用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11大学科门类,设有14个二级学院,拥有8所附属医院、2个临床医学院、11所附属学校。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高级职称800余人,拥有外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5人,共享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14人,省级人才78人。数学、临床医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6个硕士点、16个省市重点建设学科。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有1个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综合改革类协同育人项目、1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学校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来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志向、有用、有为”的“六有”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术为要、学科为基”办学理念,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聚力打造城市与大学命运共同体,朝着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三、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类)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要求 |
小学教育(师范) | 4年 | 5500 | 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
学前教育(师范) | 4年 | 5500 |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4年 | 4800 |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4年 | 4800 | |
科学教育(师范) | 4年 | 550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4年 | 5500 | |
物理学(师范) | 4年 | 5500 | |
历史学(师范) | 4年 | 4800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年 | 4800 | |
化学(师范) | 4年 | 4800 | |
生物科学(师范) | 4年 | 4800 | |
英语(师范) | 4年 | 4800 | |
美术学(师范) | 4年 | 9000 | |
音乐学(师范) | 4年 | 9000 | |
口腔医学 | 5年 | 6300 | |
临床医学 | 5年 | 6300 | |
护理学 | 4年 | 6300 | |
财务管理 | 4年 | 4800 | |
电子商务 | 4年 | 48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4800 | |
旅游管理 | 4年 | 4800 | |
行政管理 | 4年 | 4800 | |
知识产权 | 4年 | 4800 | |
新闻学 | 4年 | 48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年 | 5500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5500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年 | 5500 | |
生物工程 | 4年 | 5500 | |
制药工程 | 4年 | 5500 | |
水产养殖学(卓越班) | 4年 | 55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5500 | |
产品设计 | 4年 | 90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年 | 9000 | |
环境设计 | 4年 | 9000 | |
建筑学 | 5年 | 55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9000 |
注:招生计划共5人,名额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可超计划录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扫描件;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考生2024年度“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需含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4.考生所在高中学生证正反面(需有高中注册信息)或各学期的注册信息证明(需所在高中盖章);
5.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签字后扫描);
6.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下载,签字后扫描);
7.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8.身体健康证明书扫描件:①常规身体健康检查(除常规检查外,应含过往病史及治疗情况);②X光胸部透视检查;③肝功能化验报告;
9.考生高中阶段各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非必选)。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及考核
首轮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征集志愿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6月20日(如首轮未录满)。
(一)审核阶段: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生申请专业要求科目的学测的三门(语文、数学A/B、英文)总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参考考生中学阶段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其中,当学测三门(语文、数学A/B、英文)总分相同时,以学测单科成绩排序(排序为数学A/B、语文、英文)。学校将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及安排
依据申请人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二)征集志愿安排
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报名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于2024年8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四)被录取台湾地区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一致。
(五)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六)学生在规定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200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简章内容由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