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招考办向各市(地)招考办和省内本科普通高校,就做好2013年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指导工作发出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3年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指导、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平行志愿宣传工作,做到集中行动,统一口径,宣传到位,解读准确,指导无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传至各地市的2009年版《平行志愿宣传手册》内容,可在传达贯彻“5月7日全省高考安全工作会议”和“5月8日市地教育局长、招考办主任会议”精神时,一并逐级传达至各高级中学高三教师。
二、我办正在制订《黑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关政策宣传手册》,力争尽快印发至考生人手一册。印发《实施方案》和《宣传手册》后,省招考办将统一组织市(地)、县级培训工作,全省培训后,各地再统一按《实施方案》和《宣传手册》内容、口径,认真做好宣讲、咨询及对外宣传工作。全省培训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三、近一时期考生正处于紧张备考时期,全省统一规定:6月12日至22日由各市(地)、县组织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咨询与指导。请各地、各本科高校照此安排,组织本地和本校的有关志愿填报咨询指导活动,并将工作计划及举办的全市性、全校性、由多所高校参加的活动、时间、地点、方式、高校数量、联系人及电话,务于5月30日前上报到省招考办综合处。
四、为防止咨询误导,预防招生诈骗,统一宣传口径,各地招考办要通知本地高级中学及教师,各高校要通知本校招生人员及有关教师,未经本地招考办、本校招生办同意,严禁擅自参加在6月12日之前有关社会单位组织的高考咨询活动并担任主讲。
在6月12日至22日期间,参加社会单位组织的高考咨询活动并担任主讲的人员,须经市级招考办审查批准、培训备案。
五、各地、各高校在平行志愿宣讲、咨询中,如遇有不宜当即解答的具体问题,必须先记录,再上报到省招考办统一研究,然后再作答复,防止误导考生及家长,确保我省今年高考有关政策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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