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29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1.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2.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录用程序 1.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中学校内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网站:www.zjzs.net)。 3.投档录取。 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