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月27日上午8:00起至3月1日下午20:00截止;考生登录“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ytetc.edu.cn/)浮动窗口打印。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入学时一并上交存档。
2.考试安排:
3.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3月2日上午7:00后开始从我校南门、北门核验身份后按规定路线通过安检进入考场。
4.考生须携带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我校所有考场均为配有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6.考试时间以铃声为准,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7.考生应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
8.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9.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次放好,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离开考场。
1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
1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