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拟录取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 28号)文件精神,按照《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现将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拟录取查询网址:https://zs.ytetc.edu.cn/th_search.html
公示时间为4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问题反馈电话:0535-6386611、6385511,受理时间每日8:00-16:00。
纪检监督电话:0535-6931329。
拟录取名单公示如无异议,学院将于4月5日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不再另行公布。录取的新生将与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录取的新生同时开学,录取通知书预计与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寄发。
温馨提示: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春、夏季高考。
说明: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招生章程规定,单独招生考试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综合素质考核、高中合格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