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免试和加分公告
根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章程》,现就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免试和加分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免试和申请加分规定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向学院申请免试。
2.参加地级市人社或教育部门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报考与赛项相近的专业,可向学院申请加分,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3.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参加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举办的运动比赛获得奖项的考生可向学院申请加分。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及获得国家、省级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及团体赛项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的考生40分。获得地级市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举办的运动比赛获得个人及团体赛项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的考生30分。
4.申请加分的考生只可申请一个加分项。
二、提交申请材料安排
申请免试或加分的考生,于2月20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1份、《免试申请表》或《加分申请表》1份、《个人承诺书》1份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寄地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535-6385511,邮编:264006。
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加分或免试资格。
免试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