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成都文理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8-61560112,028-61560113,028-61560115

官方网址:http://www.cdcas.edu.cn/ http://zs.cdcas.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成都文理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297 收藏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成都文理学院是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其前身是四川师范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和国际商学院(非内设二级学院),2004年合并组建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文理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三)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成都文理学院。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我校主要面向两类人员进行招生:1、退役军人;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22日。

考试地点:成都文理学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14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210分,总分350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5日起登录成都文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九、录取规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所报专业志愿按照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面试、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具有高级技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若其中一个类别录取未满额,学校将按照其他类别录取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就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弹性学制,3-6年。

(二)学时要求: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教材费、水电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普通全日制收费标准,按照自愿原则执行。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三)咨询电话:028-61565068、61562802、61560100、61560112、61560113、61560115。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1563880。

(五)院校网址:www.cd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