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1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高职单招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置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各专业限报科类或中职专业类别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2.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1.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cyesz.edu.cn),进入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完成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
2.请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高职单招专业志愿填报须知”,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时,可选择1—2个专业志愿,同时须选择是否同意服从专业调配。
3.考生应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市、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
4.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无误后须提交确认,同时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意见。
(三)资格审核
1.考生基础信息及相关审核意见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可登录学校网站报名确认和缴纳费用。
2.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收费内容:学费+住宿费800元/年+代收费(体检费、教材费等)1000元/年(据实结算)。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3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试题由学校自主命题,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除外):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 | 分值(分) |
专业认识 | 80 |
综合素质 | 120 |
2.中职类考生(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除外):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想和专业技能,考察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 | 分值(分) |
专业思想 | 80 |
专业技能 | 120 |
3.艺体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识和专业技能,考察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 | 分值(分) |
专业认识 | 60 |
专业技能 | 140 |
注:艺体类专业包括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和体育教育专业。
八、录取
(一)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三)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学校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普高类、中职类)、专业志愿、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在未被录取并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在仍未被录取并填报了同意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艺体类专业依据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6日—4月10日在我校网站公示。
(七)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公示期间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调剂录取。
(八)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九)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于考试前一日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专业。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超过报到时间7个日历天)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本章程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
(五)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招生咨询电话:0816-3661357、3598899、3599571
考务咨询电话:0816-8759173
监督电话:0816-3690811
学校网址:http://www.scyesz.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www.scyesz.edu.cn/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