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精神,今年,我省调整了“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由我厅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业范围,按专业大类设定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的本科专业,每位报考的学生可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近日,我厅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高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设立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有关高校迅速将结果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并做好政策解读。
2.请有关高校组织老师认真研究对应关系,指导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填报1个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3.根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时,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联系方式:
高教处:张 琳,0731-84714932;
职成处:刘彦奇,0731-84714937。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pdf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