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发[ 2020] 9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
省属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根据《关于公布2020 年度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湘教通〔 2020 〕 46 号)、《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2019 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 2019 〕 8 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2020 年普通高 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 2020 〕 1 号)等文件编制。 二、各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目录》公布的专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校不得安排招生。凡违规安排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 ”指师范类专业 J ”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标注“ J ”的专业,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招收师范和非师范学生的人数。 四、 专业代码加注“ T ”的表示特设专业,加注 K ”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加注“ H ”的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1日 |
湘教发〔2020〕9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