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343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东湖
第十二条 基本情况: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拥有单独招生资质的湖南省卓越和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世界著名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院士为学院名誉院长。
学院前身可追溯至始建于1903年的“湖南私立修业学堂”。民主革命先驱黄兴、教育家徐特立、开国领袖毛泽东是早期教师的杰出代表,培养了早期革命先烈毛泽覃、国家领导人王首道等一大批国家栋梁之才和当前活跃在社会各条战线的一批优秀精英、领军人物。学院已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专业人才达10万余人,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大专学生12600多人,学院每年还为社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员达8000人以上。
良好的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2470亩,分两区一场一基地,即东湖校区、马坡岭校区、产学研示范场和超级杂交水稻生产示范与人才培养基地。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有图书馆2座,带400米标准跑道的足球运动场2个,建筑面积8500平米的大型体育馆1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场地30多个,各类实验实训场所117个,教学和生活服务设备设施完备。我院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发布的《2017-2018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全国1346所院校中排名第75位,湖南省排名第3位。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935人,其中教授35名、副教授192名,“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6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名、省级学科与专业带头人9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39项,省科技进步奖7项,全国农业丰收奖3项,专利132项。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专业4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5个。主持开发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程各1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9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2门、省级27门。国家级课题3项、省级课题74项、其他219项;省级教学比武获奖17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训(教师培训)基地5个、省级校企合作基地1个。学生技能作品国家级奖励11项;学生技能大赛国家级奖励21项,省级70项;学生创业大赛国家级奖励6项,省级46项。
丰硕的办学成果:学院坚持依托行业、对接产业、办好专业、融入企业、服务就业,走产学研深度结合、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的道路,办学特色和示范作用日益凸现。近几年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教科研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院校”、“全国团学改革示范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十佳优秀农民创业培训基地”、“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省平安高校建设单位”、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十佳’单位”、“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省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先进单位”、“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奖”、“省直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畅通的就业渠道:学院与隆平高科、新五丰、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层次校企合作关系,建有长沙都市花乡、动物医院、百通机电公司、机电驾校、机动车检测中心、生物产品检测中心、现代农机产品展示推广中心等7个院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400多个院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兽医院、畜牧兽医应用技术研究所、食品研究所、藤本植物研究所等技术服务平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拥有“全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国家发改委湖南超级杂交水稻生产示范与人才培养基地”、“农业部肉用种山羊性能测定中心”、“农业部玉米原原种扩繁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湖南培训基地”、“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建设基地”、“湖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中心”、“省发改委藤本植物研究与开发基”
“省发改委生物产品检测中心”、“湖南省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基地”、“芙蓉区大学生创业辅导培训基地”等培训平台。是解放军直招士官定点院校,“中国农业装备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教集团、中国水产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和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湖南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
活跃的校园文化:学院现有学生社团67个,学生室内活动中心8个,还有新建的可容纳500人的多功能活动厅。每年举办“生机青年”校园文化艺术节,包含科技文化、艺术文化、社团文化、体育文化、公益文化、传统文化、饮食文化、寝室文化、廉洁文化等九类精品节,丰富了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第三课堂实践,为学生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发展搭建了广阔舞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2018年面向多个省招生。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则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原则上优先调剂到纯农专业。
第二十条 执行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免试入学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额每年3000元;单项奖学金最高额每年600元。
直接招为士官,可获得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得国家资助。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我校后,可向学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对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国家和学院给予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对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的学生,负责推荐就业。
我院面向全国多个省招生,与本省相关本科院校建立了“专升本”合作关系,优秀毕业生可以“专升本”,热忱希望广大考生来我院深造学习。
学院扎根于深厚的文化底蕴之上,遵循“为时养器,器为时用”办学宗旨,恪守“务本崇实,修德精业”校训,朝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稳步迈进!
第二十五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网 址: http://www.hnbemc.com
联系电话:0731-84615653、84615617、84637258
传 真:0731-84163577
邮箱地址:hnswjdzyzs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410127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