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招•公告】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征集志愿公告
【普招•公告】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征集志愿公告
本科第一批(包括一本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有部分院校生源不足、部分生源充足院校将投档考生中不符合本校录取条件考生退档、部分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追加计划,现全部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1.按时登录指定网址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统一登录省招办指定网址填报。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4日下午15:00至25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为7月25日上午11:00时,过时网报系统将关闭,不能补报。
2.尽量填满征集志愿,争取更多录取机会。各类征集志愿均为9个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审录。建议上线未录取考生尽量将征集志愿填满,争取录取机会。
3.全面了解征集志愿院校和专业要求,避免错填误填志愿。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除关注征集志愿计划中注明的要求外,还必须查看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认真了解填报高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和相关成绩有无特殊要求,以免错误填报,投档后被高校退档,影响自己录取。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高校专业安排,高校根据本校未完成的计划分配到考生填报专业类所涵盖的未完成计划专业。
4.按要求填写院校代号和专业类代码。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院校代号,同时必须填报“专业类代码”,不填报“专业类代码”的为无效志愿。“专业类代码”填报在征集志愿网报系统中的“专业代号”栏。院校代号和“专业类代码”见本次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表》。
一、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
①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文史类528分,理工类484分的考生,可填报一本征集志愿。部分高校对总分、单科成绩和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建议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要填报,以免影响录取。
②本科第一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降分征集志愿。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理工类达到454分、文史类达到498分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无效。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可以与非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同时填报。
③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中有部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或高收费专业,学费较高,每年学费1.5万元-9万元不等,学校的具体学费请查询《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3期。建议考生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填报。不想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和高收费专业的考生,建议最好不要填报中外合作办学和高收费院校专业类,以免影响录取。
二、艺术本科(二)征集志愿
填报艺术本科(二)征集志愿的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统考类别填报,专业统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本科线的考生填报属无效志愿。
三、技能高考本科征集志愿
填报技能高考本科征集志愿的考生,须根据自己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填报,跨类填报或综合成绩未达到本科线的考生填报属无效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