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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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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71-56150666,0371-56150888,0371-56150999

官方网址:http://www.zit.edu.cn/ http://zs.z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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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7-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89 收藏

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


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学[2007]180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科技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46 河南省代码:618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 学校简介:郑州科技学院是一所应用型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占地1500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升本以来,学校紧密结合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建设了对应用型人才的专业体系,先后重点建设了先进制造业的机械类专业集群、服务电子信息产业的电子信息类专业集群、服务产业链的经管类专业集群和服务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土木建筑类专业集群,现设有14个院系, 34个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人。


学院坚持 “实基础、重实践、强能力、会创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学历证加技能证加综合素质证”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型育人模式,突出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现有省级教学工程项目16个,其中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民办高校品牌专业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郑州市教学工程项目30个。质量工程项目在数量、层次上均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校内建有实验室120个,实训基地8个,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考点30多个,校外建有实习基地100余个;建立了“智能机器人”“产业电商与全球供应链”“大数据与泛IT技术”“创新创业”四个应用技术学院,学校创业园是“郑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和郑州市大学生创新科技园”。


学院不断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学生公寓内配备有洗衣机、浴室、空调、打印机、实现校园wifi全覆盖。学校综合素质教育育人工程获2015年教育部思政司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校园文化建设一等奖。2016年,我校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竞赛活动 265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获奖155项。


学院构建“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方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得到社会认可,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就业创业课程建设优秀高校”连续10年承办河南省民办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会,连续3年承办郑州航空港务就业招聘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下设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成立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990人。


第十五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考试地点:郑州科技学院。


(一)考核科目


考核科目为文化基础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或职业技能(各类中职生源考生)测试二科(音乐、美术类考生须加试专业测试),其中文化基础综合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内容,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认识、分析、处理事物的能力。


(二)考核办法


1.文化基础综合总分1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职业基础综合考核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3.音乐与美术类考生专业测试总分150分。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生,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考生任选其中一项展示;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门任选其一。


(三)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音乐类


(1)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时长6分钟以内的歌曲一首(曲目自选,美声、民族、通俗歌曲均可),自带钢琴伴奏、音乐伴奏或现场教师伴奏(如需现场伴奏的考生自备歌曲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


(2)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演奏时长6分钟以内的作品一首(曲目自选),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需自备; (3)以舞蹈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表演时长6分钟以内的舞蹈作品一个(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国标舞、街舞等均可),自备舞蹈伴奏音乐。


2.美术类


(1)画架、画板、颜料等工具材料自备;


(2)考场座号由考生随机抽取;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交卷。


3.体育类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必考项目)


10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男生2公斤、女生1公斤);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与内容(任选一项)


田径:200米(男、女)、400米(男、女)、1500米(男、女)、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标枪(男、女)、铅球(男、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3)内容


田径:参照国家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足球: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篮球: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主要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3.凡是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生活自理的残疾生,以及其他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招办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2016年收费标准为体育类8000元/生·年,文科类8000元/生·年,理科类8500元/生·年,艺术类9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


2017年拟定收费标准为体育类8900元/生·年,文科类9900元/生·年,理科类、艺术类10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批准为主。


第十九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园区学院路1号


邮编:450064


咨询电话:(0371)56150666 56150999


传真:0371-56150888


网址:www.zit.edu.cn


E-mail:zzist@zzist.net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工商企业管理630601单招

3


50-
商务英语670202单招

3


40-
艺术设计650101单招

3

40-
社会体育670403单招

3


30-
食品营养与检测590107单招

3


40-
表演艺术650201单招

3

20-
旅游管理640101单招

3


40-
市场营销630701单招

3


50-
电子商务630801单招

3


65-
会计630302单招

3


70-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单招

3


60-
应用电子技术610102单招

3


6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单招

3


60-
通信技术610301单招

3


40-
人力资源管理690202单招

3


30-
数控技术 (数控加工高级编程方向)560103单招

3


40-
建筑工程技术540301单招

3


6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单招

3


55-
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单招

3


50-
软件技术610205单招

3


50-
物流管理630903单招

3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