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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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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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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86 收藏

  为使广大考生清楚地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情况及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阳关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41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视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按有关规定,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经全国统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有限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或文综;或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3科总分)分数的高低依次录取。

  3.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

  4.根据生源结构,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可对生源计划、招收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5.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本学院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6.学院所开设的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收。

  7.考生进校后,在规定的范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可适当满足专业调整的要求。

  8.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9.考生身体条件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书费:500元/年(预收);住宿费: 800元/年(6人间)或1000元/年(4人间)。

  第七条 助学措施

  1.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2.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教育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精准扶贫)子女,在校期间享受学生资助政策要全覆盖。其中,国家助学金要全部受助,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照每人每年3000或4000元标准发放。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4.可享受学院的“奖、助、补、减”政策。

  (1)奖:成绩优异者可获学院奖学金。

  (2)助:学院为家庭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助其完成学业。

  (3)补:学生家庭如遭遇突发性事故造成经济困难而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者,可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

  (4)减:对个别家庭极其困难而学习十分优秀的学生,若缴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可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名胜区河下镇

  邮编:338015

  电话:0790-6855226

  传真:0790-6855226

  网址:www.jxyjxy.com

  zs.jxyj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