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2、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3、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4、学校代码:14203
二、录取规则
1、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实行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专业确定原则:对录取到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招生录取原则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本院网站招生平台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5、学院认可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考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6、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省份招生主管部门。
9、对有选测科目的地区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理科考生选测物理科目,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为12000元/年;给水排水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11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为9900元/年(皖价费函【2008】76号);与西日本工业大学合作培养的土木工程暂定为208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2、住宿费: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住宿,6人间1000元/年(皖价费函【2008】76号)。
四、证书颁发
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
五、奖助措施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相关省份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
①文天奖学金: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以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生获奖率30%,最高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
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③困难补助:学院视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定期或临时补助的办法给予帮助。
六、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邮编:243031
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
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
招生平台网址:/html/wsbm.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