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学院校址:安徽省合肥市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一、学院概况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是教育部2003年正式批准的(批准文号:教发函[2003]541号),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和徽商集团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全国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合肥市市区,交通便利。学院根据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设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无机非金属材料、水务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14个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较大的专业。2009年,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招收1500名。
学院秉承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优良的校风、教风,依托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办学及管理经验,面向市场,独立办学,注重特色,讲究质量。目前,学院正抓住高等教育的发展机遇,努力将城市建设学院建设成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质量较高、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效益较好的独立学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
5、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6、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7、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德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收费标准
我院本科各专业的学费,除艺术类专业13000元/生·学年外,文史类专业为8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为9000元/生·学年。
四、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主校区:合肥市槽郢路15号 邮政编码:230022
西校区:合肥市合安路218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3513086 传真:0551-3513089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