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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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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时间: 2013-11-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580 收藏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3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94名,连续第3年位列全国高校百强,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普通高校”。

  2004年学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学生中有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也培养了一批国际级、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8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为中国大学生网球协会、中国大学生攀岩协会副主席单位,田径、篮球、攀岩为首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学校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田径获得百余枚金牌,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男篮获第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四名。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列体育专业组总分第一;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在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上,男篮获得体育专业组冠军,田径破七项纪录,获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列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夺得1项冠军、1项亚军、4项第三名,获得浙江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突出贡献奖”;2013年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4银1铜的佳绩。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篮球15名左右,田径25名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 18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省外二级运动员仅限篮球(男子)项目特别优秀的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体育专业特招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直接下载)。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

  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3年12月14日;

  浙江省考生截至2014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00。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请于测试前一天(即2013年12月14日)携带运动等级证书、身份证、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体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3.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把有关信息上报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

  4.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5.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

  五、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79-82282245 陈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0579-82282575 崔老师

  传真:0579-82297990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